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离婚率逐年上升,离婚后夫妻双方住房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其中,涉及到安置房的处理,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
一、离婚夫妻订购安置房怎么办
安置房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购买需经资格审核,且存在限售期。对于离婚夫妻订购的安置房,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协商一致:双方可协商一致,将安置房归于一方所有。另一方根据房价评估价值补足差价,或双方按份额重新分割房价。
2.析产处置: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析产程序进行处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安置房或变卖安置房后平均分配。
3.政策调整:部分地区出台了针对离婚夫妻订购安置房的政策调整。如允许双方将安置房退回政府,或优先保障一方购房资格等。
二、离婚夫妻安置房分割流程
离婚夫妻安置房分割流程通常如下:
1.提交申请: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并明确提出安置房分割诉求。
2.资格审查:法院对安置房的购买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分割条件。
3.证据收集:双方收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证等相关证据。
4.分割方式选择: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选择安置房分割方式,如归一方所有或变卖分割。
三、离婚夫妻安置房退回政府
部分地区允许离婚夫妻将安置房退回政府,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1.离婚时间要求:通常规定离婚后一定期限内(如5年)才能申请退房。
2.无其他住房:申请人需证明离婚后无其他住房,且无能力购买新房。
3.未取得产权证:安置房只有在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才能退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