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父母双方均应承担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主要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离婚要子女签字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已经达成协议,并且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批准。
如果离婚时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了协议,就不需要子女签字。如果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达成的协议对未成年子女不利,则需要征求子女的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子女意见时,应当充分考虑子女的年龄、智力、成熟度等因素,并对子女的意见做出综合判断。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子女的年龄:年龄较大的子女,其意见更具有参考价值。
子女的智力:智力较高的子女,其意见更具有合理性。
子女的成熟度:成熟度较高的子女,其意见更具有独立性。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子女与父母关系较好的,其意见更具有真实性。
二、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夺
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方式争夺子女抚养权,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2. 法院受理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双方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