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接收法院传票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该如何应对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1. 主动联系法院:当事人应主动联系法院说明情况。若当事人不知传票已送达,法院会告知其传票已送达的时间和方式。当事人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未收到传票,法院可能会重新送达传票。
2. 申请公告送达:若当事人无法联系到对方当事人,且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经法院公告送达后,视为对方当事人已收到传票。
3. 委托他人代收:当事人可以委托亲属、律师或其他人员代为接收传票。代收传票的人员必须有当事人的授权书。
4. 视为送达:若当事人故意逃避接收传票,经法院公告送达后,当事人仍拒不接收,法院将视为已将传票送达。
1. 视为缺席审判:当事人在法庭开庭前未经法庭许可拒不到庭,法院将视为其缺席审判,并根据原告方的证据判决。
2. 追加送达费用:当事人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对当事人追加送达费用。
三、当事人拒不接收判决书怎么办?
1. 司法制裁:法院可以对拒不接收判决书的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