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劳资纠纷律师团
1. 与用人单位协商,向用人单位说明虽然是自离,但付出了劳动就应获得相应报酬,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结算并支付工资。
2.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 申请劳动仲裁,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组织开庭审理等程序,依法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这与离职方式并无直接关联。自离虽可能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理由。《劳动合同法》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机构等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在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可通过这些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行政纠纷律师团
员工辞职未获批准后自离,仍有权追讨已提供劳动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自离”为由克扣或拒付。以下是具体追讨路径及法律依据:
1、明确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进一步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即使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辞职(试用期未提前3天),用人单位仅可就“自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另行主张赔偿,无权直接扣除工资。
2、优先协商沟通:建议先与用人单位书面沟通(如邮件、微信、书面函件),明确要求结清工资,并说明法律依据。沟通时需保留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打卡记录、排班表)、工作交接记录(如有)、辞职通知凭证(如辞职信送达记录、微信/邮件提出辞职的截图)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标准及工作时长。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33)。投诉时需提交《投诉登记表》(可现场填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标准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如沟通记录)。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4、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从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起算),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同投诉阶段)、双方主体信息(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注意“自离损失”争议:若用人单位主张员工自离造成损失(如未交接导致生产停滞、客户流失等),需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损失的直接性、关联性及具体金额,且不得从工资中直接抵扣(需另案主张)。员工无需因“自离”主动放弃工资,也无需过度担心用人单位的“追责威胁”,工资支付与损失赔偿是独立法律关系。
综上,追讨工资的核心是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及未结清事实,通过协商、投诉、仲裁三步法逐步推进,法律明确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无权以“辞职未批”“自离”为由拒绝支付。

企业法务律师团
辞职不批自离后追讨工资,劳动者可采取合法途径维权。自离虽未按正规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付出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可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直接向单位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了解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原因,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支付工资。
还可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机构会依法受理并进行审理。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若用人单位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解决方案:1. 与单位友好协商,和平解决工资问题。
2. 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权。
4. 对仲裁结果不满,及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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