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集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警方的询问笔录、家暴现场的录音录像、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
2.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妻子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会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
3. 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 诉讼离婚:若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妻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将之前收集的家暴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认定家暴事实成立,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妻子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为因家暴起诉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遭受家暴的受害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婚姻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和制裁,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