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存在面部严重毁容的、全身形成严重疤痕占体表面积90%以上等情形。那么上下班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一、上下班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8月20日通报《最高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规定》自今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规定》还细化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对“工作场所”的认定则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对于“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伤认定,《规定》明确,“因工外出期间”属于“工作时间”的一种特殊情形,应当从职工外出是否因工作或者为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面部严重毁容,伴有B2面继发性残疾之一;全身形成严重疤痕,占体表面积的90%以上,伴有脊柱和四肢大关节基本丧失;时关节以上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度丧失,高度丧失一个上肢。

《工伤鉴定程序》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责任认定工伤事故标准

责任认定工伤事故标准如下: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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