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十余年了怎么办

夫妻离婚十余年的情况下,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需求来进行处理。

如果是涉及到财产分割有遗留问题。若离婚时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例如,离婚时一方隐瞒了房产等重大财产信息,另一方在发现后,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财产存在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要求分割。

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子女还未成年,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需证明对方存在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情形,如虐待子女、无力继续抚养等。若子女已经成年,则不涉及抚养权变更问题,但成年子女仍可要求父母支付尚未支付完毕的大学教育费用等合理开支。

若在离婚后有债务纠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便离婚多年,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若一方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若有复婚意愿。双方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复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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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对于子女抚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保障了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权利,同时对抚养权变更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对于债务问题,《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原则。而复婚则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