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为家庭如同“监狱”,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来处理。
协议离婚是较为平和的方式。夫妻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提起诉讼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证据方面可能需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比如存在家庭暴力、分居等情况的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引。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条列举了一些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这些规定明确了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