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婚离婚且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离婚,而是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等,会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听取孩子的意见,考虑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法定责任,即使离婚,也不能免除。
对于军婚,虽然在离婚程序上有一定特殊规定,如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适用一般的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军婚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时,同样会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父母都有义务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不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而逃避抚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