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此次离婚登记程序终结。若夫妻双方仍要离婚,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比如,夫妻二人在2024年1月1日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从1月2日开始计算,到1月31日结束。接下来的30天,也就是2月1日至3月2日是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时间。如果双方在这30天内没有去申请,此次离婚登记就失败了。若之后两人还是想离婚,就得重新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然后再次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和30天的申请发证期。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不愿意继续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慎重考虑婚姻关系的走向。而诉讼离婚则是在协议离婚无法达成时,为当事人提供的另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