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比如男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的,那么此债务应由男方个人承担,女方无需负责偿还。例如男方在婚前贷款购买车辆,婚后也是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车辆贷款债务就是男方个人债务。
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男方背着女方在外大额举债用于投资,但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女方对此也不知情且未追认,那么这种债务通常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
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遵循共债共签原则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原则,既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避免了夫妻一方无端背负另一方不合理的债务。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要求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防止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在处理离婚后债务问题时,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债务性质,从而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维护公平正义和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