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准女婿提出结婚又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若准女婿在筹备婚礼阶段提出离婚想法,双方家庭应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他提出离婚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筹备婚礼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和压力,比如彩礼、婚礼细节安排等问题,可以共同协商解决,消除双方的顾虑和误解。要是涉及到感情基础不牢固、对未来生活担忧等情感方面的问题,准女婿和准新娘可以深入交流,看是否能够通过加深了解、互相理解来解决问题。
如果准女婿在已经结婚登记后提出离婚,这就涉及到法律程序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准新娘不同意离婚,准女婿坚持要离,他可能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准新娘及其家人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要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财产分割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明确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为准新娘及其家人在面对准女婿提起的离婚诉讼时提供了法律判断的依据,以便更好地应对和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