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妻子不原谅老公且不同意离婚,老公可以考虑以下途径来处理:
第一,尝试修复关系。老公应反思自身问题,诚恳地向妻子道歉,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改正错误的决心。比如,如果是因为出轨问题导致妻子不原谅,那就要与第三者彻底断绝联系,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妻子,承担家庭责任,重新建立妻子对自己的信任。可以一起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重新培养感情,说不定能化解妻子心中的怨恨,让婚姻关系重归于好。
第二,进行沟通协商。老公可以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妻子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妻子内心的真实想法和需求,表达自己对婚姻的看法和态度。如果老公坚持离婚,要向妻子说明离婚的原因和想法,同时也倾听妻子对于离婚的顾虑和担忧,尝试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离婚方案,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第三,寻求第三方帮助。可以请双方信任的家人、朋友或者专业的婚姻咨询师进行调解。家人和朋友往往比较了解夫妻双方的情况,他们可以从中斡旋,帮助双方缓解矛盾。婚姻咨询师则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夫妻之间的问题,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四,选择诉讼离婚。如果妻子始终不同意离婚,老公坚持要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事由,且妻子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