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隔离人员离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由于处于隔离期,当事人可能无法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这种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好离婚协议的内容,待隔离结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选择诉讼离婚,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处于隔离期,当事人无法亲自到法院参加诉讼,但可以通过线上立案、线上开庭等方式进行。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法院指定的线上平台等方式提交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线上开庭审理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出轨证据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保障了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法律规定的两种离婚途径。协议离婚强调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诉讼离婚则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离婚相关事项无法协商一致时,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疫情这种特殊情况下,虽然给当事人行使离婚权利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但通过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线上立案、线上开庭等,依然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程序的正常进行。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综合判断,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