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指的是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一种行为。那么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整理了本文,下面立即为您解答,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立即本站问律师即可,全天在线解答疑难, 针对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法律建议,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完善的维护!
一、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
房屋继承公证程序为: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其他形式的遗嘱暂不予采纳)。
提醒: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二、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申请人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然后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三、房产过户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二)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三)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四)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明。
(五)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及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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