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最终离婚后,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在财产方面,若之前已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应按照协议执行。比如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双方就要履行该约定。若未达成协议,就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平均分割,但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像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车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归一方所有,获得车辆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
子女抚养问题也至关重要。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可以先协商,若能就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履行即可。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如果孩子具备一定表达能力)、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责任照顾好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并且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比如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借的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为财产分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关于子女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后的各项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