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屋抵押期间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分别介绍在房屋抵押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含抵押房屋)、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对于抵押房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屋的归属,比如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承担剩余的抵押债务,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协商将房屋出售,用所得款项偿还抵押债务后,再对剩余款项进行分割。之后,夫妻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同样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处理。对于抵押房屋,法院会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还款情况等因素,依法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房屋判归一方所有,该方需要继续承担抵押债务,并按照法院的判决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房屋抵押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抵押房屋的处理进行约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对包括抵押房屋在内的财产和债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关于房屋抵押,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所以,夫妻在离婚时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理,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权人仍然有权就该房屋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