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婆不愿意说离婚,而你有离婚的意愿,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办法。协商沟通,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老婆心平气和地交流,了解她不愿意离婚的原因,同时清晰地表达你坚持离婚的想法和理由,尝试在沟通中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商。如果沟通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选择分居,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分居期间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你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在离婚问题上,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律赋予了夫妻一方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但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