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立男女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前提是双方已经通过合法程序缔结婚姻,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而未确立男女关系意味着双方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也就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双方只是以情侣关系相处,或者虽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受婚姻法调整。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比如在财产方面,如果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且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育有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明确了合法婚姻关系的成立以结婚登记为要件。
对于非婚生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财产分割上,虽然没有专门针对非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财产分割的明确条文,但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