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亲哥的配偶想要办理离婚手续,可根据亲哥是否同意离婚,分别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
若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由于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则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解决。此时,原告(亲哥的配偶)要到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对于在监狱服刑的被告(亲哥),法院一般会到监狱提审被告,进行开庭审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这些法律条款为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和条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