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没有陪嫁并不影响离婚的相关事宜。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你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这有助于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明确了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利,同时也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和限制。陪嫁在法律上一般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没有陪嫁并不影响离婚的程序和法律适用,离婚主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