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破裂无法和好时,通常会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诉讼离婚后,如果夫妻未能彻底断绝关系,再次发生矛盾纠纷,这时后悔起诉离婚一方当事人后悔想和好怎么办?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的规定,原告因同一诉讼标的,向同一人民法院再次起诉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原判决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
(三)原告撤回起诉后,在反诉期间内又起诉的。
如果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离,取决于以下条件:
1.有新的证据:例如,起诉方能提交夫妻和好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原判决确有错误:例如,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有误、适用法律有错。
3.原告撤回起诉后,在反诉期间内又起诉的:反诉期间是指原告撤回起诉后 6 个月内。
如果当事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
二、二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怎么办
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收集新的证据:寻找新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同居期间频繁争吵、实施家庭暴力等。
申请再审:如果原判决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重新审理判决。
协商离婚:当事人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离婚,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三、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二次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准备充足的证据:收集齐全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聘请专业律师:专业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起草诉讼状、代理出庭,提高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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