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4年没给钱,需要先明确这笔钱的性质,常见的可能是抚养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补偿款等,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确认依据: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明确对方支付款项的具体金额、支付时间等约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就是要求对方给钱的重要依据;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的裁判文书是执行的依据。
2. 沟通协商: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未支付的原因,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款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维护双方后续关系,尤其是涉及孩子抚养问题时。可以选择面对面沟通、电话沟通或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并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
3. 发催款函:若沟通协商无果,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送催款函,明确告知对方应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给对方施加一定的法律压力。
4.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对方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向作出判决或调解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
5. 提起诉讼:如果是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支付约定,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待取得生效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是财产分割方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执行的程序,保障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