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前夫回心转意想复婚,而你也有同样的意愿,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复婚手续:双方需要一起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恢复双方的婚姻关系。
但要是你不愿意复婚,而前夫不断纠缠,你可以明确且坚定地向他表明你的态度,让他知晓你无意复婚。倘若他的纠缠行为影响到了你的正常生活,例如频繁打电话、到你住所或工作单位骚扰等,你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记录、视频监控等。若他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如果他通过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迫你复婚,这属于违法行为,你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法律保护。你也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他接近你、骚扰你或对你实施暴力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这表明复婚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双方自愿是复婚的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等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所以,若前夫的纠缠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为受到骚扰、威胁的一方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途径,以维护其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