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媳妇逃避离婚,可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若选择协议离婚,由于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媳妇逃避意味着无法完成这些程序,协议离婚走不通,此时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即使媳妇逃避,不接收传票,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在经过一定期限后视为送达。
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媳妇仍然逃避不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若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可能会拘传其到庭;若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些法律规定为在一方逃避离婚的情况下,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