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51天要离婚,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介绍具体流程:
协议离婚是较为平和的方式。男女双方就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若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该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的稳定性。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条明确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