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人在办离婚时很绝情,可参考以下应对办法。如果双方能够沟通,尝试心平气和地与对方交流,了解他绝情背后的原因,也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离婚方案,和平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若沟通无效,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要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凭证、自己对家庭付出的证明等。对于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的,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收集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以争取抚养权。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寻求专业调解机构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他们有专业的调解技巧和经验,能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要是调解也没有效果,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事实。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律师能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帮助你在法庭上争取最大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男人绝情不配合协商时,协议离婚可能无法顺利进行。
在诉讼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权,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即使男人在离婚时很绝情,也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当事人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