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婿(即男方)不到场,女方可以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男方不到场,无法完成协议离婚的相关程序,女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1. 男方作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向男方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如果男方没有合理的理由不出庭,法院依旧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2. 如果男方是因为下落不明,女方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男方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在协议离婚中,要求双方亲自到场是因为离婚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重大利益,需要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在诉讼离婚中,当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允许缺席判决,是为了防止被告故意逃避法律责任,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得到解决。对于下落不明的情况,规定可以先宣告失踪再离婚,是考虑到婚姻关系的实际状况,在一方长期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维持这样的婚姻关系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使当事人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这些法律规定既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慎重对待,也保障了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