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对方是被告且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官难以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在原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且符合法定判离情形时,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第二,若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此时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被告仍未出现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第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且被告不出庭就无法查明事实的,法院可能会将其认定为必须到庭的被告并采取拘传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为法院在被告不出庭时进行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公告送达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关于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在离婚诉讼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关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即使被告不出庭,也不会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