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一、法院审理要件
1. 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丈夫被宣告失踪满40年;
3. 妻子能够提供丈夫失踪的证据,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踪证明书、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书等。
二、女人等丈夫40年离婚获150万赔偿
湖南省某女子与丈夫结婚3年,丈夫外出打工后失踪,此后40年杳无音信。近日,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获法院支持,并判决丈夫赔偿其1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案中,女子提供了丈夫失踪的证据,法院依法宣告其丈夫失踪,并准许其离婚。法院考虑女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独守空房,精神遭受严重创伤,故判决丈夫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女人等丈夫40年离婚需注意
1. 收集证据:妻子应保留丈夫失踪的相关证据,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踪证明书、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书等。
2. 及时诉讼:妻子应在丈夫失踪满40年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否则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3. 经济补偿:妻子可以向法院要求丈夫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4. 心理健康:妻子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心理问题,应及时寻求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