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因受过刑事处罚

什么叫因受过刑事处罚

因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一个人因犯罪行为判刑或受到其他刑罚,例如拘留、管制、罚款等。根据中国法律,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如果一个人因犯罪行为被判刑或受到其他刑罚,就会被认为是因受过刑事处罚。

为什么因受过刑事处罚会受到限制?

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限制,例如在就业、出国旅游、参选公职等方面会受到限制。这是因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曾经违反了法律,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因此需要一定的限制措施来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者担任其它与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密切相关的职务;不得从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陪审员、记者等职业;不得担任学校的校董、校长、教导主任、教师等职务。此外,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一定时间内也会受到就业、出国旅游等方面的限制。

因此,如果一个人因受过刑事处罚,就需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接受一定的限制措施,以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