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怎么算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因被告的犯罪行为导致的实际物质损失的,受害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刑事附带民事怎么算赔偿?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整理了本文,下面立即为您解答,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立即本站问律师即可,全天在线解答疑难, 针对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法律建议,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完善的维护!

一、刑事附带民事怎么算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计算是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的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提醒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二、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有相关规定。
具体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可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被限定为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被明确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
物质损失表现为被害人由于财产或人身损害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具有财产的内容,可以通过财产表现出来。并且,只有犯罪行为与物质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时,被告人才需要对该损失负责。
从物质损失的发生时间来讲,可分为现实损失和必然损失两种。现实损失是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同时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犯罪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一致性,如财产被损坏、灭失等。必然损失是指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后,必然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时间上表现为犯罪行为在前,物质损害在后,这种损失是通常情况下能够得到的物质利益,如合法的银行利息、误工工资、奖金、营运收入等,这些都是“对将来所造成的必然损失”。被告人不对犯罪时没有出现、主观上又无法确切知道犯罪后是否出现的可能的(或然)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怎么写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诈骗罪中受害人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往往采取不受理的态度。理由是,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诈骗罪案中,被骗的钱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因此并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诈骗案中受害人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根据前述《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怎么算赔偿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相信大家阅读后有了更多了解,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对于被告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本站发起法律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站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有问题就找我们。我们有专业的团队,合理的价格,为您提供可靠快捷的帮助。还在犹豫什么,快来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