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检察院不予起诉

检察院不会起诉的情况是超过追诉时效的、情节显著轻微不属于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那么哪些情况下检察不予起诉?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一、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不予起诉

以下情况检察院不予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况下检察院不会起诉

以下情况检察院不会起诉: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5.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三、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情况下检察院不予起诉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相信大家阅读后有了更多了解,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况应当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犯罪已经超过了法定追诉期限的、被依法免除刑事处罚等。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本站发起法律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站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有问题就找我们。我们有专业的团队,合理的价格,为您提供可靠快捷的帮助。还在犹豫什么,快来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