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房屋及房贷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竞价取得,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数额通常根据房屋的现有价值、已还房贷、未还房贷等因素综合确定。
2. 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的使用情况等,判决房屋归属。通常会将房屋判给更有能力偿还房贷的一方,同时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对于尚未还清的房贷,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
3. 出售房屋: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或者无法就房屋归属达成一致,也可以考虑将房屋出售,用售房款偿还房贷后,剩余款项由双方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有房贷的离婚案件中,房屋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房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在判决房屋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房屋增值部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因此,在处理有房贷的离婚问题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