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他给了我十万元怎么办

如果离婚时对方给了你十万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若这十万元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的财产分割款项,比如是对方给予你的经济补偿、对共同财产分割中你应得的部分等,且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那么你可以安心收下这笔钱,它是你依据协议应获得的财产。之后,若不存在其他纠纷,这笔钱就属于你个人所有,你可以自由支配,比如用于生活开销、投资理财等。

若这十万元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性质,对方也未说明用途,你可以主动与对方沟通,明确这笔钱的性质。如果对方说是借款,那么在法律上你与对方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日后对方有权要求你偿还。如果对方说是赠与,并且没有附加条件,那么这笔钱就归你所有。

若在接收这笔钱后,对方反悔想要要回,这要分情况看待。如果是赠与且已经交付,一般情况下对方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对方可以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是财产分割款项,且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方通常不能随意反悔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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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这十万元是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关于赠与,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没有约定利息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所以,明确这十万元的性质对于后续的法律处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