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离婚的闺女(这里推测你说的是离异女性)做过朋友,这本身是很正常的社交经历。如果你们相处融洽,就可以继续维持朋友关系,在生活中相互支持、分享。要是在相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事情让你有了困扰,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若只是单纯觉得作为朋友相处有些不自在,比如她会过度依赖你或者你们在某些观念上有较大分歧,你可以选择合适的时机与她坦诚沟通,表达你的感受和想法,在沟通时注意语气和方式,尽量避免伤害对方感情。如果你们的相处已经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例如她频繁打扰你的工作和休息,你也可以适当保持距离,逐渐减少联系。
要是在相处中产生了超越朋友的感情,你需要慎重考虑。先评估双方的意愿和现实情况,如果双方都有意进一步发展亲密关系,那么可以遵循正常的恋爱步骤,相互了解和培养感情。但如果对方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你也应该尊重她的意愿,不要给她造成困扰。
单纯和离婚的女性做朋友,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社交自由,每个人都有权利与他人建立朋友关系,无论对方的婚姻状况如何。在相处过程中,只要不涉及侵犯对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违法行为,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在与她的交往中,你故意泄露她的隐私,就可能侵犯她的隐私权,她有权依法要求你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若在经济往来中存在欺诈、不当得利等情况,也会引发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在与她相处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