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父母耍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如果是耍赖不归还财物,比如婚前男方给予女方家的彩礼等,或者在婚姻期间有借予女方父母的款项等情况。尝试与女方父母进行友好协商,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诉求,寻求和平解决的方式。在协商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借条、转账记录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机构介入,比如社区调解委员会等,由第三方居中协调,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是涉及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耍赖,例如阻碍男方正常探视孩子。男方可以再次向女方说明,让女方去做其父母的工作,毕竟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若女方也不配合,男方可以收集相关女方父母阻碍探视的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甚至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如果是耍赖占据房产等不动产,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或者双方有明确的财产分割协议,女方父母无权占据。男方可以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女方父母限期搬离。若对方仍不配合,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强制女方父母搬离。
在财物返还方面,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明确借贷关系或者有条件的赠与(如彩礼在特定情形下可要求返还),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贷事实或者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会支持返还请求。
关于探视权,《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女方及女方父母阻碍男方行使探视权,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利。
对于不动产的占有问题,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男方,女方父母无权非法占有。男方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是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执行程序,确保自己对房产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