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可能表述有误,推测你想问的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以下是诉讼离婚的大致流程:
1.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同时要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相关证据,还有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2. 立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3. 审理: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来查明事实。
4. 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为诉讼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以法定的理由和证据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