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钱且怀孕的情况下想离婚,可以参考以下建议。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离婚事宜、子女抚养(包括孩子出生后的抚养权、抚养费等)、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若协议不成,可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怀孕期间的离婚诉讼,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妥善解决。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会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也可以向亲戚朋友寻求临时的经济帮助度过难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了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这些法律规定为离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