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孕但想离婚,需要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来处理。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虽然孩子未出生,但要对未来孩子出生后的抚养等事宜做出协商安排)、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所怀子女并非男方亲生等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关于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些法律规定既保护了女方在特殊时期的权益,也保障了双方的离婚自由权利,同时强调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