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不会说话导致离婚,可参考以下应对办法。若双方都有意愿继续维持婚姻关系,那么可以积极改善沟通状况。夫妻双方可一起参加沟通技巧培训课程或者阅读相关书籍,学习倾听和表达的技巧。比如,在对方说话时,认真倾听,给予回应和理解;在表达自己时,清晰、温和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和需求。也可以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师的帮助,他们能够客观地分析夫妻间的沟通问题,并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要是双方已经决定离婚,且都愿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那么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需要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例如,对于子女抚养,要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对于财产分割,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划分。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老公不会说话导致夫妻矛盾频发,影响感情的相关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争吵的视频、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也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法律规定为离婚的程序和条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