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国后老公要离婚,可参考以下做法。
第一,冷静沟通。在得知老公要离婚的想法后,先保持冷静,找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他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他提出离婚的原因,是因为长期分居导致感情淡漠、家庭矛盾,还是其他问题。通过沟通,也可以让他了解你的想法和态度,说不定能化解一些误会或矛盾,看是否还有挽回婚姻的可能。
第二,考虑管辖权。由于你身处国外,需要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一般来说,离婚诉讼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如果你和老公都是中国公民,在国内登记结婚,国内法院通常有管辖权;若涉及涉外因素,比如一方是外国公民等,情况会更复杂,可能需要依据国际私法规则来确定管辖权。
第三,收集证据。不管最终是否要挽回婚姻,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像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的证明;如果有子女,关于子女生活、教育情况以及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据等。
第四,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国内专业的婚姻律师,向他们详细描述你的情况,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若在国外不方便回国处理,也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和公证认证等。
第五,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如果婚姻无法挽回,需要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协商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涉外离婚案件中,还会涉及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则,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等问题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