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的电瓶在工作场所或与工作相关的区域被偷,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公司有明确的保管责任,例如公司提供了专门的停车区域并承诺保管员工车辆及电瓶,那么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保管责任,但是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例如监控设施不完善、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通常不会是全部赔偿。
如果电瓶是在员工自己保管不善的情况下被偷,比如未锁车或者将车辆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那么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如果公司有保管义务但未履行,导致电瓶被偷,就构成了对员工财产权益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公司没有保管义务,只是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瑕疵,那么其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同时,如果员工自身存在过错,也需要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总之,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义务履行情况以及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