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房子后没有得到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拆迁方协商:尝试与负责拆迁的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提出您的赔偿诉求,了解未赔偿的原因,并寻求协商解决的可能性。
2. 申请行政裁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 提起行政诉讼:若对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或者拆迁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裁决,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收集证据: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与拆迁相关的各种证据,如拆迁协议、房屋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损失清单等,这些证据将对您的维权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方在拆除房屋时应当依法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等。如果拆迁方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被拆迁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裁决和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救济手段,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维权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它能够为您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助于提高维权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