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货物未固定掉落造成损失,赔偿方式通常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需要确定货物掉落的原因。如果是运输方在运输过程中未按照合理的方式固定货物导致掉落,那么运输方很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运输方应当对货物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因货物掉落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产生的间接损失,如因货物延误导致的违约赔偿等。
如果货物的所有者在交付货物时未明确告知运输方货物的特殊固定要求,或者未提供合适的固定设备,那么货物所有者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掉落的货物对第三方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那么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责任划分,由运输方、货物所有者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相关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运输方通常有义务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货物未固定掉落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造成的,运输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货物所有者存在过错,也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因货物掉落造成第三方损害的情况,根据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责任方应当对第三方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