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钱方不肯收钱,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1. 明确沟通:再次与对方坦诚地交流,说明您还款的诚意和必要性,询问对方不肯收钱的具体原因。
2. 书面通知:通过书面形式,如信件或者电子邮件,告知对方您要还款,并且表明如果对方不收,可能会对双方的关系和后续的法律问题产生影响。
3. 寻求第三方协助:如果双方共同认识的值得信赖的第三方,比如共同的朋友或者长辈,您可以请他们帮忙调解,说服对方收下还款。
4. 提存公证:在对方明确拒绝接收您的还款,且您已经尽到合理的通知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将欠款提存到公证部门。提存后,视为您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是债权人,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人不能免除其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履行了通知等义务,并且通过合法的途径(如提存)处理了还款事宜,那么可以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这样可以在法律上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债权人不收钱而导致债务人一直处于债务未履行的不确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