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刑事判决是指经过上诉期限届满或上诉被驳回后,判决书所规定的刑罚已经可以执行,即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二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如果被告人未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
生效判决意味着被告人必须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刑罚,而刑罚的执行时间也从生效判决的日期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判决确定后,除依法不得执行的判决外,判决书应当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判决书送达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