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安置越来越频繁。在拆迁过程中,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拆迁房屋,是一个复杂且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夫妻离婚拆迁多分房的法律规定和常见处理方法,帮助读者解决相关难题。
一、夫妻离婚拆迁多分房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多分房: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形,如一方婚前出资、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等。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重大修缮、装修或扩建,增值部分归该方所有。
一方对家庭有特殊贡献,如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可适当多分。
夫妻双方对房屋分割另有约定的。
二、夫妻离婚后拆迁房未拆迁怎么办
如果夫妻离婚后拆迁房尚未拆迁,双方可以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协商一致,共同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上述原则分割拆迁补偿款。
对于未拆迁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或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三、夫妻离婚后拆迁房拆迁时已经再婚怎么办
如果夫妻离婚后拆迁房拆迁时已经再婚,那么再婚方的房屋份额如何处理,将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离婚后房屋尚未分割:再婚方无权分割拆迁房屋。
离婚后房屋已分割:再婚方对离婚前取得的房屋份额有继承权,但不能分割离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再婚后分割房屋:再婚方对再婚后取得的房屋份额有继承权,但不能分割离婚前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