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驳回是指人民法院经审查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不具备受理条件而裁定不予受理的行为。那么,离婚起诉驳回是否算立案呢?
一、离婚起诉驳回算立案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向当事人发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离婚起诉驳回不属于立案。立案是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法律行为,而驳回起诉则是人民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所作出的裁判。
二、离婚起诉被驳回的常见理由
1. 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如果在起诉后,原告与被告自愿和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法院将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 当事人不具备起诉主体资格:起诉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当事人不符合条件,法院将驳回起诉。
3. 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起诉状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否则法院将依法驳回起诉。
4. 对同一纠纷已起诉或已审结:如果当事人对同一纠纷已经起诉或已经审结,法院将驳回起诉。
5. 其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例如,起诉请求不合法、证据不足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等,法院将驳回起诉。
三、离婚起诉被驳回后怎么办
如果离婚起诉被驳回,当事人可以根据驳回理由进行以下处理:
1. 弥补诉讼条件:如果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当事人可以修改完善起诉状,重新向法院起诉。
2. 撤回起诉:如果当事人自愿和解或其他原因不再需要法院审理,可以向法院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