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驳回起诉吗

离婚作为一项重大的法律行为,在诉讼程序中可能会遇到驳回起诉的情况。那么,离婚驳回起诉吗?

离婚驳回起诉吗

一、离婚驳回起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应当予以驳回:

(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提出重新审判或者再审申请;

(二)依法不具有起诉资格的;

(三)起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

(四)对已经撤诉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终结的案件重新起诉;

(五)当事人因同一诉讼标的,针对同一被告或者同一标的的共同被告已经起诉的;

(六)依照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但未经批准的;

(七)其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离婚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可能会驳回其起诉。

二、离婚纠纷立案受理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5条规定,离婚纠纷立案受理条件包括: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符合起诉条件;

(三)起诉书应当写明要求离婚的意思和诉讼请求

三、离婚起诉被驳回的常见原因

离婚起诉被驳回的常见原因包括:

(一)当事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二)当事人不具有起诉资格;

(三)起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

(四)当事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起诉;

(五)其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